PSChina 团赛流程与常见问题处理——裁判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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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随着PS在国内的不断发展,各项国服及非国服赛事裁判的数量也逐渐增多,而国服繁综错杂的各项规则及制度往往会给裁判的执裁带来某些不便,因此本人根据国服论坛及积分规则、国服赛事通用规则、国服团赛约战规则、关于国服赛事计时与掉线重赛规则、关于国服赛事的获胜判定规则以及本人的赛事裁判经验撰写本裁判手册,用以知悉一个裁判需要去做什么以及快速查阅遇到常见的问题如何去处理。请注意若各项规则发生变动请根据内容及时修订本手册并按照最新规则进行处理。
第一部分 国服团赛裁判流程 1、 赛前:开队长报名帖——开队员报名帖——队长投票(内定可跳过)——建立队长群——收集选手信息——与队长协定信息——将信息提交国服程序员(不使用国服选人机器人可跳过)。
开报名帖:若赛制变化较小沿用模板即可,报名帖内分级可保持一定灵活性(例如任意报名分级不满X时将会根据情况取消或替换为XX)。记得强调代报需要截图、被代报人的论坛ID、联系方式等信息否则无效。
队长投票: 腾讯投票中有模板。通常设置分级知识、团赛经历、行为举止、是否愿意共事四项,每项5分。其中分级知识、行为举止,是否愿意共事为投票评分(投票时推荐基准分3,尽量能拉开分差,因为全投5等于没投),行为举止一项两年内有罚分记录者上限4分,有禁赛记录者上限3分。团赛经历通常的评分标准为有顶级团赛队长或至少4次以上担任选人团赛队长为5分,A级团赛队长经历为4分,有过次级联赛队长经验或资深玩家为3分,仅有部分国服赛事选手经历者为2分,基本没有国服赛事经历者为1分,若在担任队长期间有过失,或在近期团赛有带队表现不佳者,由赛事裁判长在此基础上酌情扣分。投票项目统计平均分,最后累加得到队长分排行。投票后建群。
收集选手信息: 推荐使用腾讯文档在线表格,便于实时更新与导出。需要收集的信息包括选手的报名ID(有报名ID时统计报名ID,没有报名ID时使用积分账号或常用ID或论坛ID,注意当论坛ID中有中文时记得改为拼音)、论坛ID(便于队长对照选手)、选手报名分级(具体格式如下)。其他可补充选手QQ,参考评价等信息以供队长参考。
协定信息: 根据比赛的不同需要协商确定的信息也不同,根据本人经验,通常需要协商确定队标、队名、assman、预购价格及预购情况、最终分级、选人顺序、选人时间、是否需要模拟,是否允许交易及交易规则。预购价格和总金额通常根据首发人数确定。
提交信息: 见此贴2、选人:熟悉选人指令(选人房公告)——确认机器人选人信息——提前3-5分钟在国服,赛事群发布选人信息——按公告内指令顺序进行机器人信息录入——选人——截图选人结果发到队长群、TD群、赛事群。——设置交易期限(如果有的话),统计交易信息——督促队长将队员拉入队群,未联系上的队员提醒队长是否替换。
选人前所需要确认的信息:名单是否准确,预购价格信息是否正确,选人ID是否正确并且是否有相应权限(@)。
替换失联队员:一般情况下,选人后2-3天无法联系加群的选手可以程序性询问队长是否需要替换。3、赛中:
周一晚上:提醒队长提交对阵
周二上午之前:完成对阵更新
周四、周五晚:提醒未约战选手,若未在周六前完成约战应当联系队长进行替补轮换。将对局时间更新至论坛对阵贴
周日晚:确保对局全部完成,一般情况下团赛不接受延期,在对局后及时更新rep至论坛对阵贴。
循环赛最后一周:可适当提醒不熟悉国服赛事的队长晋级条件。4、赛后:及时发放积分(记得程序性询问队长是否取消部分队员奖励,若取消需给出令人信服的理由)。
5、部分特殊类型赛事的额外流程:
CAL等新人联赛每周应当让队长评语评分,赛后进行最终评分。第一周应当设置国服赛事规则相关培训并设立考核,考核通过后方可进行对局。
CPL,CDL在赛后统计总MVP及各分级MVP(一般按照净胜场计算,净胜场相同时以胜场排名)并将冠军队伍更新至名人堂。
对于地域赛等竞技性相对较弱的娱乐联赛可以最大程度考虑参赛者的意见,因此可以增设分级投票,赛制投票等环节。6、常用数值设置及计算
拍卖总价=首发分级数X10000
队长/副队长预购价=一般设置为去年标王价格的3/4上下,若没有上一届或上一届与本届差异较大,则按照以下价格进行参考:
拍卖总价X15%(总价10W及以上)
16000(总价8-9W)/15000(总价6-7W)
12000(总价6W以下)
入选率=包括替补的总赛制人数/报名人数(顶团一般不超过50%,A团一般控制在70%-80%,B团不设限)
队伍人数=首发分级数+2(首发分级数小于10)/3(首发分级数大于等于10)到首发分级数+4(首发分级数小于10)/5(首发分级数大于等于10)
选人过程中的实时最高出价=拍卖总价-(总人数-已选人数-1)X3000
交易所允许最大差额=高价选手的价格X15%或1000 -
第二部分 团赛常见问题的处理 1、开黑与指导
很多初次来国服比赛甚至很多老玩家都喜欢在队友比赛时的操作进行评价,因此裁判应当及时提醒“赛中别指导,赛后再复盘”,若警告后仍然不收敛或明显的明知故犯,可根据国服赛事通用规则中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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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处理。目前对于开黑与指导的界定大致如下:
click to show2、未及时约战
国服团赛约战规则中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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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应当督促选手在截止时间48小时前完成约战,约战的结束应当以双方都认可某一时间为标志。若有一方未及时回应约战(要求约战方必须采用标准约战流程)应当联系队长在截止时间36小时前替换替补(若未及时替换替补则判负)由主动约战的一方在截止时间24小时前提供时间窗口供被换下的一方选择。若双方都未及时约战可由双方队长协商是继续对战并督促双方选手约战或双替补重新约战。3、迟到、重新约战与替补
国服团赛约战规则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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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该规则,推荐按照以下方式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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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错过比赛时间的选手,裁判应当程序性询问队长是否举报其消极比赛,若举报则按照国服赛事通用规则中条款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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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对方明确同意,否则换人不可被撤销。 已被换下的选手不可再次作为替补代替其他选手登场,已被换上的选手不可再次被换下。当某一方消失时,裁判应当及时在队群联系。
当发生双替补时,应当及时督促双方替补进行约战,最好让双方私聊将各自的时间发给你以避免因为分数故意deadgame,如果双方实在没有共同时间则判定deadgame。4、信息泄露
信息泄露较为常见的行为有未经队长许可私自转发任意队群记录、未经允许转发训练rep、在于外队选手的对局中暴露队友比赛队等。 对于涉及信息泄露的参与者通常采取3个月到一年的禁赛处罚,通常来说无意间泄露并被举报为3个月,有意泄露但未造成严重影响的处6个月,故意泄露且造成影响的处一年。若获取信息的受益者没有主动举报该行为的应当同样处以3个月的处罚,主动索取的应当与泄露者同判。详细情况见以下国服赛事通用规则关于情报侦查的条文:
click to show5、计时器与掉线
如何处理详见关于国服赛事 及时与掉线重赛规则
6、重赛与复盘
具体因游戏机制的重赛情况,详见关于国服赛事的获胜判定规则。其他由系统/服务器因素导致的对局中断由当值裁判判断是否需要重赛/复盘。若发生影响对局及赛事公正性的情况(信息泄露、演戏、ghost等),可由当值裁判宣布对局无效,要求双方队伍重赛。复盘因其较高的人力成本,一般只在顶级联赛适用,在国服以外服务器进行的对局一般不进行复盘。当需要复盘时,应第一时间让双方输入/showteam 指令并让选手将截图发至队群或私聊裁判,保存REP(条件允许的话)并联系国服程序员。当国服程序员调试好复盘对局后,由双方协定继续对局的时间。复盘的对局一般不允许替补,若某一方无法完成对局判负,若双方没有匹配的时间则deadgame或双替补重赛处理。重赛应当在对局后立刻进行,除非双方协定在之后的某个时间进行,重赛允许替补,具体由当值裁判根据实际情况处理。注意,无论重赛或复盘都应保存完整的记录上传至论坛。
7、不友好交流
根据国服论坛及积分规则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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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的警告通常指任何能够让当事人意识到其行为违反规则的举动,包括但不限于劝阻、警告公告、撤回记录等行为。若其无视警告可直接进行处罚。一般情况下,有事出有因、相对温和、及时道歉等情节可以判处1分,其他较为严重的情况判2分,管理在此基础上翻倍。对于私聊的不友好交流原则上裁判不做处理,但是在约战过程中进行的不友好交流可以视为拒绝约战,类似开黑赛恶意破坏比赛的处理结果案例处理,对于其他过程中的不友好交流可让选手进行删好友屏蔽处理。8、串通与演戏
国服赛事通用规则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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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通,演戏最常出现在常规赛最后一周。以下的几种行为可以判定为演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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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注意。仅参赛队伍负责人可对于买通演戏行为进行举报。查实后,对于个人层面的买通和演戏,除了对涉事方处以国服禁赛外,还应当宣布该局无效,强制要求涉事方替补重新进行对局。对于队伍层面的买通及演戏应当及时介入,取消队长资格临时安排其他队员代理队长并采取必要强制措施,严重者取消该队伍晋级资格。9、对于恶意破坏条款的适用
国服赛事通用规则条款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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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条款属于兜底性条款,不过适用范围仅为比赛选手。当某选手被举报并且确实影响队伍气氛时,在没有其他条文可依据时可采用此条文作为处罚依据。请注意如果队长也有以上行为的,可附加以下条款作为处罚依据:
click to show10、自主裁量
裁判的自主裁量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当规则未涉及时:当发生某一事件且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时,此时若规则未涉及该项内容或双方均违反规则时,裁判可以根据双方具体情况进行判决。
(2)、当某一选手触犯某一规则时,若其影响特别恶劣或有某些可减轻处罚的情节时:可以上报管理组决定是否加重/减轻处罚。
(3)、特殊规则:由于各项赛事具有差异性,因此裁判可以附加部分个性化程序或规则(若与现行规则相抵触需要提交给管理组审核通过)。
(4)、追加处罚:当有必要时,裁判可以根据情况有理有据地单独或追加取消赛事资格/移出队群/取消积分和点数奖励等赛事范围内的处罚,除此之外的禁赛、封禁账号、罚分等处罚必须按照相应规则或由管理组决议通过才能做出。11、赛事裁决的部分准则
过错因果原则——当双方都有过错时,判断两者的过错是否有因果联系,若A的过错导致B发生过错则重点处罚A,B做适度处罚或减免。
完赛性原则——在无法判断如何裁决时,优先选用利于对局进行的选项。
协商性原则——若双方就某件行为达成一致且没有对赛事各方面有影响时,即使其可能违反某些规定也可以选择不做处理。
后果原则——对于部分没有引起严重后果或被即使制止的违规行为可较为宽容的处理。
被动举报原则——对于例如泄露记录、泄露信息、队群中的言语攻击若未造成广泛影响一般情况下只在当事人或队长举报后处理。
上报原则——当执裁过程中碰到无规则可循的情况应当及时上报国服TD组进行讨论处理。
漏洞原则——当某人在利用规则且没有证据时,应当先按规则处理,之后上报管理组对规则进行完善。(管理不按规则办事往往比利用规则更可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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